各科室: 按照《关于加强我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苏卫办科教(2014)9号)和《红宝石hbs最新网站hbs123院内继续医学教育相关规定(试行)》,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卫生技术人员每年所获得Ⅰ类学分不低于10学分,Ⅱ类学分不低于15学分,两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。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卫生技术人员每年获得学分不低于20学分。且全年院内继续教育学分高级职称不低于5分,中级职称不低于8分,初级职称不低于10分,学分未完成者视为继续医学教育不合格(全年外出进修学习、支农连续超过3个月等特殊情况另行规定)。 请全院医务人员积极参加讲座。 院内继续教育学分2020年以科教科盖章或发放学分条为准。
注:1.学分记录册用完者请各位学分统计员到科教科领取《2020年院内继续教育学分记录册》。 2.请每位院内讲座主讲人在讲课时组织拍摄现场讲课照片,讲课结束后一周内将讲课幻灯片和签到表发至科教科邮箱(jshkjk@126.com)。 3.请每位学分统计员按时到讲座会场签到(签到表模板见附件),并在本月底前将签到表交至科教科。
科教科 2020年5月26日
|